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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4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访问次数:2906发布时间:2024-07-16 18:38:4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宣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Economics)是教育部直属高校,教育部与商务部共建高校,首批国家“双一流”建设和首批“211工程”建设高校。学校拥有应用经济学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国际贸易学、国际法学2个国家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法学等7个北京市重点学科和“数字贸易”北京市高精尖学科。学校始终坚持和不断彰显高素质、创新型、国际化领军人才培养特色,毕业生因专业知识技能扎实、外语娴熟、思维活跃、实践能力强而受到社会的普遍欢迎。国际交流合作是学校办学的鲜明特征和重要推动力。目前学校与62个国家和地区的370余所著名大学和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来华留学生规模及占比均居全国高校前列。

继续教育与远程教育学院是学校专职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非学历教育培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社会化考试服务等的办学部门,遵循聚焦特色、严控规模、保证质量的原则,开展多层次、多类型、多学科的继续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旨在培养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

第三章 报名

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三)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仅在北京地区招生。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经取得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及专科以上证书的人员。报名考生须持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非京籍考生还须持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

(四)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须办理报名手续。

 

第五条  报考我校专升本的考生所报专业不受专科所学专业的限制,也不需要进行专业课加试。

第六条  北京考生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请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bjeea.cn/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应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填写报名基本信息、志愿信息和其他报名辅助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专业代码、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等信息一定要准确、详实,以便通知录取信息。

第四章 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培养层次

学制

招生地区

学习方式

工商管理

专升本(经济管理类)

2.5年

北京地区

非脱产

会计学

专升本(经济管理类)

2.5年

北京地区

非脱产

人力资源管理

专升本(经济管理类)

2.5年

北京地区

非脱产

金融学

专升本(经济管理类)

2.5年

北京地区

非脱产

电子商务

专升本(经济管理类)

2.5年

北京地区

非脱产

 

第五章 入学考试

第七条  北京地区考生的入学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详见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bjeea.cn/

第八条  考试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实行全国统考。专起本考试统考科目为三门: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具体要求请参照《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2024年版)》。

 

类别

考试科目

专升本(经济管理类)

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

 

第六章 录取办法及学历学位

第九条  报考我校专起本的第一志愿考生,达到招生地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均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将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其总成绩不低于当地最低录取控制线。录取人数不足20人的专业予以停办,校本部与教学站人数可视情况由我校进行调剂。已上线考生转至其第二志愿或由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调整至其他院校录取。已录取考生于2025年春季入学。

 

第十条  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为业余时间教学,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具体安排以学校通知为准。专科起点本科学制为2.5年,修业年限为2.5-5年。

 

第十一条  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颁发国家承认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证书(标注“非脱产”字样),按教育部规定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可以查询。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位委员会授予学士学位,颁发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按教育部规定进行学位电子注册,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可以查询。

 

第七章 学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第十二条  学费按照北京市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标准执行,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统一收取,费用标准如下: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对已经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将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法律法规对考试舞弊者做出处罚。

第十四条  新生报到注册时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教育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下载)对于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进行第一学历复核,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委、监察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招生监督电话:010-64494270。

第十六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无任何官方合作招生代理机构,请考生注意避免上当受骗。报考咨询请于工作时间拨打本章程公布的咨询电话。

第十七条  联系方式及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高远楼405

邮编:100029

电话:010-64494270 64493015

网址:www.sce.com.cn

微信公众号:贸大继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继续教育与远程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附1:北京地区站点通讯录

教学站点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北京(校本部)

010-64493015

北京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贸大学高远楼405办公室

100029

北京(昌平)

010-89701404

010-69746074

010-69742848

北京昌平区东环路88号 成人学校

102200

北京(首联大)

010-84631746

北京朝阳区水岸南街1号 首都联合职工大学

100012

 

附2:招生专业介绍

01工商管理专业

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满足学习者学习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学习者职业能力提升为重点,旨在培养具有国际化管理视野,熟悉企业管理与经营,具备市场运作能力和独立解决问题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营销学原理、财务会计、组织行为学、创业管理。

 

02 会计学

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满足学习者学习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学习者职业能力提升为重点,旨在培养具有熟悉会计法律法规,具备会计、审计、税务以及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富有创新意识、实务操作能力强,能在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以及政府部门等单位从事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财务会计、公司理财、成本管理会计、企业财务报表分析。

 

03 人力资源管理

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满足学习者学习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学习者职业能力提升为重点,旨在培养具有国际化管理视野、实务操作能力扎实、熟悉现代企业制度,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培训及行政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人力资源管理、招聘与配置、绩效与薪酬管理、培训与开发。

 

04 金融学

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满足学习者学习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学习者职业能力提升为重点,旨在培养具备扎实的经济金融理论基础、通晓国际金融规则,掌握金融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够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经济管理部门从事金融研究和事务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经济学原理、货币金融学、国际金融实务、公司理财、银行管理学。

 

05 电子商务

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满足学习者学习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学习者职业能力提升为重点,旨在培养具有经济贸易、管理、电子商务基础理论和较好外语水平,掌握电子商务应用、规划及电子商务系统设计和技术管理等技能,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从事现代服务业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基础、网络营销、供应链管理